电梯是否安全公众享有知情权

淳拓视讯科技 讯

据报道,广州市质监局日前通报全市共有与湖北荆州“7·26”扶梯“卷人”事故同属苏州“申龙牌”的扶梯19台,其中与事故同一型号的有6台。

此事令人纳闷的是,广州在用的“申龙牌”扶梯具体位置为什么在荆州事故发生8天之后才公布,且是在媒体追问之下才公布的?按理说,广州这19部电梯不仅与荆州事发扶梯同品牌,且有6部同型号,还都是在人员往来频繁的商场使用,其潜在的危险性和及时公布具体位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言而喻。难以理解的是,就在被迫提供涉事品牌电梯具体位置的当天,同城媒体还披露有关部门解释不公开的理由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担心和恐慌”。事实上,荆州扶梯事故发生后,对电梯安全的担忧已经在网络上弥漫。难道不公布涉事品牌电梯具体位置,公众就不担心、不恐慌?

电梯出事或有偶然性,也肯定有必然性。电梯出事后,必须对同一品牌特别是同一型号电梯的危险性高度警惕,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同类悲剧重演,这正是从国家到省、市部署紧急排查的意义所在。尤其是,荆州扶梯事故发生后3天,已认定主要原因是“申龙”电梯该类型产品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而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如此之下,广州质监部门还迟迟不公布涉事品牌电梯具体位置,甚至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担心和恐慌”为由,根本就说不过去。

相较而看,电梯保有量高于广州的上海,在荆州扶梯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就发布了当地在用的90台“申龙牌”扶梯所在位置,并重点通报与荆州事故同一型号的9个单位,还特别通报涉事品牌电梯的具体隐患位置和安全提醒。

有一点必须肯定,无论电梯属于哪个单位,只要是公用电梯就关系到公众生命安全,公众对其品牌和安全性就应有知情权。即便是质监部门提供了涉事品牌扶梯的具体位置后,也还被发现有“糊涂账”。媒体记者按图索骥发现个别地方并未见到扶梯的踪影,商家也已从超市变成了酒店,而有关部门提供的电梯使用单位还是超市,怀疑电梯档案资料已经是几年前的。这到底是资料更新不及时所致,还是别的原因?另外又有报道指出有与涉事电梯同型号的“申龙电梯”并未在公布之列,不管是这些电梯挂了“申龙”的马甲,还是别的原因,既然存在安全风险,为何不进行逐一排查并详细公布排查结果?

诸多电梯事故已经证明,有的是电梯设计和技术固有缺陷,有的是人工操作不当和维护不周,而监管不力往往也难辞其咎。因此,电梯监管部门在此次荆州扶梯“卷人”事故后的应对,应该有所反思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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