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责任险“叫好不叫座”

淳拓视讯科技 讯

外地媒体报道的电梯出事伤人事件,给电梯安全敲响警钟,让市民对这个日常乘用的工具多了一份担忧。那么,与之相配套的电梯责任险投保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单位和部门了解到,每年保费只需几百元的电梯责任险几乎无人问津,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将电梯责任险纳入“强制险“范围。

法律电梯责任险鼓励但不强制

据了解,电梯责任险的推行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是解决电梯故障、事故发生后经济、医疗、法律等纠纷的有效辅助方法,可以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国家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等也有明文规定,其中在第十七条中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那么谁该为电梯责任险买单呢?

争议电梯责任险到底谁买单?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多数保险公司在销售电梯责任险中,都遇到相互推诿的现象,电梯制造商在安装后推给开发商,开发商在交房后推给物业,物业则又转推给电梯制造商,那么该由谁承担这份费用呢?

首先,房产开发商采购电梯时与电梯销售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有保修年限的条款,一般是2年,如果在2年之内,电梯配件出问题,这个责任应该由电梯安装方承担,但是如果超过了保修期,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可以由维修资金进行支付。同时,凡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写字楼、物业小区以及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用来投保的电梯包括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各类客梯、货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在投保时,可以选择单独投保,也可以选择投保公众责任险扩展电梯责任。

原因电梯管理者安全意识薄弱

其实,电梯责任保险之所以“叫好不叫座”,其主要原因是电梯管理者安全意识薄弱,平安财险张家口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险种是一种低费率、高保障的险种,对于市民,万一乘坐电梯发生事故,相关赔付就不会再推诿扯皮;而对于物业公司,也可以极大分担赔付的压力。而该险种在我市推广缓慢主要原因就是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系数相对高,因此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还有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有维保单位定期给电梯维保电梯不会出事,即使出了问题也有人及时维修抢险,所以对不到千元的保险费能省则省。

探究能否将电梯责任险纳入“强制险”范围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电梯使用者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电梯进行评级,风险程度较高的电梯保费也会相对高一些,一年的保费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投保以后,对于乘电梯发生意外的乘客赔付金额最高可达每人20万元。由于不是强制保险,投保该险种的电梯不足两成。

人保财险张家口分公司该险种负责人解玮说:“随着城市建筑日益增高,个人日常与电梯共处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其安全责任也越来越大,从最近几次公共场所发生的电梯意外可以看出,电梯责任险日益重要。因此,我们建议物业方应当认真做好电梯的安装、保养、维护及检修工作,确保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而电梯责任险最好也能成为一种强制险种纳入风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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