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险缘何遭遇“无人投保”的尴尬

淳拓视讯科技 讯

近期,电梯“咬人”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有发生,让人们对这个日常乘用的工具多了一份担忧,同时事故之后赔偿问题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完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北京、上海、南京、福州等地均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其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

所谓电梯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投保责任主体应当是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电梯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电梯险)并不是一个新险种,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提供类似风险保障。而多数小区电梯仍处于“保险裸奔”状态,电梯险遭遇“无人投保”的尴尬。

一位财险公司销售负责人称,在其所有在售的财产保险产品中,有3种产品涉及电梯故障引发的风险:电梯责任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其中,电梯责任险的风险针对性较强。据介绍,我省市场总体纳入保险机制的电梯并不多,市场投保相对较多的是公众责任险项下附加电梯责任险,一般针对商场、酒店等,费率是根据场所的风险评估来确定的。比如:客流人员多、安全隐患较大的场所费率偏高;人流少、管理规范的单位费率偏低。

据了解,从保费来看,其实并不高,一部电梯“电梯险”的年保费为100元左右,而保额甚至能达到100万元。相关数据显示,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出险金额或多达数十万元,居民楼每台电梯年总赔付为300万元、公共场所为500万元。

据悉,各地对“电梯险”鲜有“强制购买”的规定,多是用“鼓励”和“推广”的字眼。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电梯险”确实不属于强制险,再加上电梯出事概率较低,很多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以至于电梯险的投保率一直较低,这也是一直备受争议之处。

另一方面,由于写字楼和居民楼的电梯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而使用权归小区物业公司,双方容易造成踢皮球的情况。所以目前选择投保电梯保险的居民楼和写字楼并不多,相对还是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选择投保的较多。

上述业内人士提醒,由于电梯属于日常大量使用但存在一定人身伤害风险的产品,因此,生产厂商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购买产品责任险。同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在人流密集时段加强巡视,正确疏导和指引乘客,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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